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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“全省通办”
发布时间:2025-05-26 15:55:30    来源:聚养网    

山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“全省通办”,不论是否常住居民,均可到就近的行政村(社区)或乡镇(街道)办理相关业务。那么,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需要什么条件?缴费分几个档次?待遇如何计算……针对广大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,省人社厅进行了权威解答。5月25日,山西晚报记者进行了梳理。
线上线下都能参保,办理“零门槛”
目前,年满16周岁(不含在校学生)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,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。
参保登记实现线上线下双通道。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或社保卡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),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或“就业社保村村全覆盖”基层服务平台自助终端/PC端办理;或通过“民生山西”APP,在【养老保险】→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】→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险参保登记】办理。
参保人每年度1月1日开始缴费,按自然年度缴纳,每月1日至25日办理(节假日顺延)。居民可通过微信、支付宝、办税服务厅、银行等渠道缴费。缴费共10档,从200元到5000元,政府补贴随档次递增(最高300元),如缴200元补贴35元,缴5000元补贴300元,直接注入个人账户,为养老“储蓄”加码。
待遇由4部分组成,支付终身
参保人年满60周岁、累计缴费满15年,且未领取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,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、缴费年限养老金、个人账户养老金和高龄基础养老金组成,支付终身。
基础养老金:目前,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56元。缴费年限养老金: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,在领取待遇时,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,每多缴费一年,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。个人账户养老金: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。参保人员死亡,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。高龄基础养老金:对65岁及以上已经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,每月增发5元。
尽管低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可更快回本,但每个人待遇最多只能享受一份,选择更高档次参保缴费,可以在绝对保本的基础上全周期获得更多的收益。因此,人社部门建议所有参保人员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缴费。
补充养老保险,叠加保障“再升级”
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,可在基本保险关系所在地叠加参保补充养老保险,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便捷登记,构建“基本+补充”双层保障。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、政府补贴(出口补)和集体补助(出口补)组成,支付终身。
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5档(200元至5000元),政府补贴最高达600元/年;年满65周岁、缴费满15年且已领基本待遇,可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。具体金额为个人账户养老金(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)÷120+政府补贴(出口补,20元/月起,80岁以上再增10元)+集体补助(具体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),为养老“加码”。
有关参保登记、关系转续、待遇核定等事项,可前往当地人社经办机构咨询或拨打12333进行咨询。对于缴费事项,可通过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,选择6号键(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纳)进行咨询。
来源:山西晚报·山河+记者 武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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